不知道车辆价值怎么保全
财产保全的手段是强制性的,有的人犯罪了就直接转移财产,用财产保全的手段是比较好的,财产保全目的就为了让法院在判决生效后能够避免财产损失的。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知道车辆价值,怎么保全
可以根据双方认可的价值,评估公司出具的价值,合理的价值(购买的价值扣除折旧)来作为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财产保全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手段,有的人知道自己要遭了就提前把流动资金转移,能卖的就卖了然后就跑路了,这个时候要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话,很可能自己起诉了,对方也没有钱给你。你可以咨询若悠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