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三级收监狱死了赔偿吗
一、高血压三级收监狱死了赔偿吗
关于被告人身亡于监狱后,其亲属能否获得相关赔偿的问题,关键在于需要先明确该名被告人生亡的具体原由。
若狱方已经完全尽职尽责并无任何过失导致该被告人身亡的话,那么即无需予以赔偿;
而若是狱方对于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且存在过失行为时,便应对其进行相应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二、高血压三级人员监狱会收吗
三级高血压可能不会被送进监狱,但如果想申请监外执行,就需要患有高危级的高血压和靶器官损害才可以。
三级高血压达到高危程度并伴有靶器官损害的,可以在执行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已经在监狱服刑的,经过监狱审核同意后,可以上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第六条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从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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