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没有交税违法吗
一、民间借贷利息没有交税违法吗
(借款利息)纳税确有必要观念清晰。
对于个人而言,其所获取的借款利息收入被统一归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一项目范畴之中,且相应地需要按照现行法定税率中,较高的20%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约定,借款双方就借款利率条款达成的协议,若超出了年度利率36%的限制标准,那么超出该上限额度的那部分利息约定则将视为无效。
同时,如果借款人持有相关诉求并向出借人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那部分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时,人民法院通常会对此予以支持与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1、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是合法的,不违法。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典》的约束和保护。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4、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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