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法院退回补侦要多久
一、案件到法院退回补侦要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退还补充侦查的期限通常被设定为一个月。
当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某些刑事案件过程中碰到需进一步调查取证的情况时,他们有权选择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或者可以自行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材料。
在此特别需向您解释的是,对于必须进行补充侦查的刑事案件,负有此项职责的执法机构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全部侦查工作,并且该期限不应超过两次补充侦查。
若经历两次补充侦查之后,发现证言仍然无法支持定罪量刑所需的证据标准,那么检察机关将会慎重地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案件到法院什么时候能开庭
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多久时间开庭,由承办法院根据案件实践情况具体安排,只要没有超过审限,均是合法的。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案件到法院退回补侦要多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