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一、逮捕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逮捕之后的拘留期限最长为七个月。
具体而言,以下几点需要您了解:
1.通常来讲,犯罪嫌疑人被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2.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期限已到但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可以上报至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期限一个月。
3.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来说,即使期限已经届满,但仍然无法完成调查的,可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两个月时间进行调查。
4.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当期限正式结束之时,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话,同样可以向省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调查期限两个月。
例如:
(1)交通条件极为恶劣且远离中心地带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团伙案件;
(3)流窜作案性质严重复杂的案件;
(4)犯罪行为涉及范围极广,难以搜集证据的复杂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逮捕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逮捕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为一个月。半个月一律按十五日计算。期限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下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
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为一个月。期限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下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半个月一律按十五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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