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看守所会见材料
一、律师看守所会见材料
我们将为您提供如下必要的文件资料:
律师的执业证书(请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律师事务所在此留存的相关证明文件(即律所正式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针对刑事辩护相关的案件,还需提交书面形式的委托书(若有幸受托于法律援助项目,则须提交由法律援助中心颁发的公函);
此外,委托人(通常来说是当事人的家属朋友们)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律师如果要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手续:包括: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具备这些手续文件,律师就随时可以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二、律师看守所会见多少钱
1、一般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2、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律师看守所会见材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