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多久
关于刑事案件的起诉期限我们必须要知道以下几点事项: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其起诉期限为一个月;
然而若涉及到较为重大或复杂的案件,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起诉期限至半个月。
需要强调的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若是出现了管辖权变更的情况,从新的人民检察院正式收到案卷材料之日开始,审查起诉的期限才会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侦,那么该案件的补侦时间应控制在一个月之内。
为了保证调查质量和效率,补侦工作通常只能进行两次。
在对案件完成补侦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之后,人民检察院将会按照正常程序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案件能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可以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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