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刑事谅解书会怎样
一、没有刑事谅解书会怎样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是否拥有刑事谅解书也并不当然导致刑期加重的有期判决结果。
诚然,谅解书这一档之存在或许能在判决过程中起到一定程度上的减缓刑期的效果,但却并非决定性的要素。
实际上,法院在处理刑罚问题方面通常会综合考量多项因素,比如之前是否有过案底、重新犯罪的可能性等等,这些都可能会对刑期的拟定产生影响。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有无案底并非是刑罚判决所依据的唯一因素,而需要结合诸如案件的严重性、情节复杂程度以及被告者在受害人维权的自愿认罪表现等多方面来进行综合判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为犯罪嫌疑人提出量刑建议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其是否已与被害人实现和解或调解,或者是否对被害方予以了经济赔偿从而获得对方原谅,亦或是自愿承担环境破坏的修复责任及赔偿负担。
若是该犯罪嫌疑人目前正处于刑事拘留状态且未曾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那么便不具备酌情从轻处置的条件,最终应当依据犯罪事实依法进行定罪处罚。
换言之,任何涉嫌违法的行为都会受到刑事制裁,其本身过错的严重性也随着案情的不同呈现出差异性,而非仅仅取决于是否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书。《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或者自愿承担公益损害修复、赔偿责任,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考虑因素。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且愿意积极赔偿损失,但由于被害方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未能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的,一般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对于符合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条件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协议书和被害方出具的谅解意见应当随案移送。被害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协调办理。
二、没有谅解书能判缓刑吗
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那么没有谅解书也可以判缓刑。其条件为:
1.犯罪主体应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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