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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利息的最新规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07 阅读: 72次

一、逾期利息的最新规定

根据借款协议明确规定,若逾期未偿还贷款利率将在当时贷款利率基础上增加30%至50%,对于借款人未能按照条款规定用途使用该笔信贷资金的情况,相应违约罚金将以借款合同中所示的贷款利率为基准,额外增收50%至100%。

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内容,对逾期贷款(即借款人未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偿还的贷款)所涉及的罚金利率问题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此前,逾期贷款所产生的罚息按照每日每万元2.1‰进行计收,现如今已更改为以借款合同中列明的贷款利率作为参照,额外增收30%至50%的罚金率;

而对于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该笔信贷资金的情况,其所对应的罚息利率也发生改变,现依据现行规定,除以自借款之日起每天计算的万分之五的利息外,还需在借款合同中所示的贷款利率基础上额外征收50%至100%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合同法逾期利息规定

关于合同利息的规定有:

1、利息不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否则应按照实际的借款数额还本付息;

2、禁止高利放贷;

3、借款的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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