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取保候审严重吗
一、当天取保候审严重吗
在司法程序中,如果警方在当日即给予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待遇,表明该嫌疑人所涉及的行为并不严重。
然而,需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措施仅仅适用于: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情形;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更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
身患严重疾病、无法照看自己生活起居、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
以及羁押期限已达法定上限,然而案件仍未办理完毕,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继续调查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当天能放人吗
取保候审申请通过后,不一定当天放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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