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的法律条款
一、传唤的法律条款
关于不需要实施逮捕、拘留行动的犯罪嫌疑人,可根据情况将其传唤至所居住地或市、县级地区内的指定场所,或者直接前往其住所进行询问,同时务必出示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书。
对于在现场被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规程出示工作证书,并以口头方式进行传唤,但必须在询问笔录相应位置予以明确标注。
传唤与拘传的期限合计不应超过12个小时;
若案件尤为重大且错综复杂,须采取拘留、逮捕等严厉措施时,上述期限则可延长至24个小时。
不得借助连续性的传唤、拘传来变相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应确保其能得到充分的饮食及必要的休息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传唤超期的法律后果
传唤超期的,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会构成滥用职权罪。刑事传唤最长不能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传唤超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传唤的法律条款”,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