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裁定继续审理有期限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454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很多诉讼活动适用裁定的方式,例如决定案件受不受理、管辖异议等都是适用裁定,而诉讼有时候会出现中止诉讼的情形,那么裁定继续审理有期限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裁定继续审理有没有期限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案件要等到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再审理,所以中止审理后继承审理一般是没有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裁定继续审理有没有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案件要等到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再审理,所以中止审理后继承审理一般是没有期限的。欢迎到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裁定继续审理有期限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270.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