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一、欠条和借条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然据相关法规规定,无论是借款协议亦或欠条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中,借款协议或许更为适宜选择使用。
鉴于此,借款协议通常被广泛运用于证实确认某项借贷行为的存在,而欠条则可因涉及到诸多不同类型的法律契约及实际状况而产生,例如买卖合同所引发的欠款义务、加工承揽业务中所涉及的报酬支付、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合伙经营结束后的结算分派、企业承包等。
关于借贷行为而言,借款协议俨然成为正规规定的书面证据,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确立了借款合同关系;反之,欠条在某些层面上仅代表着一种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借款合同关系的确立象征。
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当债权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时,应当同时递交借款协议、收据、欠条等债项证明文件,以及其它任何有助于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后补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
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
则是结算凭证。
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传真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不具备。传真件不能作欠条的凭证。欠条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传真件很难证明欠条的真实性,传真件作为凭证,没有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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