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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先予执行的注意事项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4 阅读: 364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是否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二是申请是否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今天,若悠网小编带来申请先予执行的注意事项的内容。

申请先予执行的注意事项

注意以下事项:(一)可申请先予执行的民事案件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4.需要立即停止某项行为的;

5.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二)可申请先予执行的行政案件

原告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三)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

1.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四)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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