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直接给办了取保候审
一、公安直接给办了取保候审
如果公安机关直接对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可能的原因有多种。一种可能是案件情节较轻,如一些轻微的罪行或者初犯。另一种可能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潜逃的可能性。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学生或者其他特殊身份,也可能影响到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
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免罪。他们仍然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在后续的审判中接受法律的审判。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逮捕、监视居住等后果。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它允许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处理期间暂时回到社会,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这种措施的采取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重复取保吗
有可能,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可以直接放人吗
取保候审一般不会直接放入,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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