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就不是老赖了
一、终本案件就不是老赖了
对于债务人来说,无论其案件是否为“终本案件”,只要其未履行完毕义务,都被视为失信被执行人。而只有当债务人履行完毕义务,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后,才能称其不再是“老赖”。“终本案件”是指法院已经作出生效裁判,但债务人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仍然被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只有当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义务,人民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后,才能称其不再是“老赖”。
需要指出的是,“终本案件”与“老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法院裁判生效后,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否则将被视为失信被执行人。而“终本案件”只是表示法院已经对案件作出裁判,但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义务。
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终本案件”与“老赖”等同起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和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死缓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结论】:不是。
律师解析】:
死缓不等于免死。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如果在缓刑两年期间,有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批捕了是不是就严重了
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另外,法院是决定逮捕,检察院可以决定和批准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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