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中止审理需要出裁定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造成案件无法进行审理的时候,法院可以中止案件的审理工作,而案件的当事人不同意中止审理的,可以向法院提出,那么不同意中止审理需要出裁定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同意中止审理要不要出裁定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请,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不同意中止审理要不要出裁定”问题进行的解答,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请,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进行裁定。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