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威胁所写的借条有没有效
一、受威胁所写的借条有没有效
被人威胁写借条,该借条是有没有效的,但受威胁一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后该欠条自始无效。
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借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行使撤销请求权,受胁迫方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写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借条是有没有法律效力的。借款欠条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没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4、欠条到底是否有没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没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受威胁所写的借条有没有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