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不能够取保吗
一、逮捕后不能够取保吗
行为人被逮捕后,若对其应当更换强制措施,并且其符合取保条件的,能够对其取保。被取保的人,一般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已经被逮捕了,还能够取保吗
逮捕之后,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能够取保的。逮捕后有两个月羁押期限,两次补充侦查时间不包括里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拘后多久能够取保?
刑拘后满足条件随时能够申请取保,申请取保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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