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债务人自己的房产抵押有没有期限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27 阅读: 117次

一、债务人自己的房产抵押有没有期限

债务人自己的房产作抵押是没有没有期限的,一般抵押权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抵押权期限到期后,抵押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抵押权,但是主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没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没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没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二、房产抵押没有没有期限

房产抵押有没有期限,期限是主债权存续期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没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一并消灭。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没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没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房产未作抵押登记抵押有没有效

房产未作抵押登记抵押无效。房产属于不动产,抵押不动产和特定动产,抵押权自抵押登记后成立。所以房屋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并且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没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没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对于债务人自己的房产抵押有没有期限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没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债务人自己的房产抵押有没有期限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24643.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