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债权转让
一、民法典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债权转让
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可不可以进行转让,只要该债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不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的时候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不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民法典合同纠纷包括民间借贷
民法典对合同纠纷是否包括民间借贷没有规定。合同进行民间借贷时签订了合同,出现借贷纠纷时,合同纠纷包括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者说借款合同纠纷包含民间借贷纠纷。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较多,才从借款合同纠纷中单独分离出来。就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一样。民间借贷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相同点,都是一方将货币借给另一方;不同点是,借款合同纠纷现在专指银行借款给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有利息。而民间借贷纠纷指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和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不一定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三、民间借贷债务转让协议如何写
民间借贷债务转让协议的写法是:
(一)民间借贷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转移的债权具体金额与信息;
(三)债权转让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债权转让的违约责任;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六)当事人的签字与知情声明。
当事人可不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不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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