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给有什么办法
一、欠钱不给有什么办法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欠钱不还的后果有什么
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仍不还款的,债权人会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可以被查封、冻结、扣押等,债务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如果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欠钱不给属于什么纠纷
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是民事诉讼的范围。
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欠条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
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欠款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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