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可以一直到开庭吗
一、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可以一直到开庭吗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只要不违反应该遵守的行为规定,一般会在开庭之前都取保候审,但最长时间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如超过了十二个月,则需要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批捕之前公安机关还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批捕之前,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行为人办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情形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公安机关批捕了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一般是在犯罪情节效轻、对社会再次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实施的。同时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所以一旦批捕姐就说明危害比较大,不再适合取保了。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可以一直到开庭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