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强制写的有没有效
一、借条强制写的有没有效
如果欠条是人强迫的情况下写的,欠条是无效的,但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被迫写下欠条的证明,如果没有没有证据证明欠条是被迫写的,法院是很难采信当事人主张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借款时应该写借条
1、作用首先先明确一点:借条和欠条不是一个东西,而且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绝对不能混为一谈。从最基本的意义上看这两者就有没有明显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
2、时效性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有没有着很大区别。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关系着追讨借款/欠款的时间,没有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时效性只有没有3年,而借条的时效性长达20年。
3、借款事实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没有与占有没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没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没有人占有没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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