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寻衅滋事罪怎样认定该怎样规定的
一、共同犯罪寻衅滋事罪怎样认定该怎样规定的
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需要结合犯罪行为人的主体要件、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客体要件来确定,只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刑事责任能力人在主观上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对同一犯罪客体实施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就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累犯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累犯是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所以犯罪嫌疑人在寻衅滋事罪原判的基础.上会加重刑罚,而要判处多少年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依据法律规定,存在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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