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不可以力偿还债务要坐牢
一、无可不可以力偿还债务要坐牢
无可不可以力偿还债务不会坐牢,因为债务纠纷是民事纠纷,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不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进行分期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不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不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可不可以确定的,借款人可不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不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我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不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可不可以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不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4、《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即被定为“恶意透支”。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不可以力偿还巨额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
5、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可不可以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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