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怎么判刑
一、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怎么判刑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构成盗窃罪,需要按照财物的价值进行处理。
1、如果达到了1000元及其以上,构成盗窃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在公安机关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盗窃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如果符合以上构成要件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认为,只要行为人具有盗窃、诈骗等罪的故意即可,不必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首先,可以从客观上区分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必借助非法占有目的。其次,管时擅自使用他人财物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盗窃罪,并非因为行为人缺乏非法占有目的,而是因为行为本身不能被认定为盗窃行为。最后,刑法并没有将非法占有目的规定为盗窃等罪的主观要素。
成立盗窃罪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要件。
1、不能以刑法没有明文规定非法占有目的为由,否认非法占有目的是盗窃罪的主观要素,因为许多犯罪中都存在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责任要素;
2、由于构成要件具有故意的规制机能,将非法占有目的纳入故意内容,就意味着增加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也导致不当推迟认定盗窃罪的既遂因而不妥当;
3、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机能。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要素,就难以认定该行为是盗窃还是故意毁坏财物;
4、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区分罪与非罪的机能。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与盗窃行为在外形上几乎不能区分,必须借助于非法占有目的;
5、将非法占有目的视为不成文的主观要素,与对盗窃罪的法益持限定的占有说并不矛盾。因为法益问题与被害人方面的情况相关,非法占有目的与行为人方面的情况相关,两者属于不同的领域。
一般盗窃数额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针对上述文章中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怎么判刑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