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否去看人
一、刑事案件能否去看人
1、对于刑事案件,要经历公安侦察、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决三个阶段。首先是公安侦察阶段,这一阶段家属是肯定不能否探视的,只有律师能否与当事人会见接触。公诉阶段家属也是不能否探视的,但这个时候能否取保候审的,只不过审判的时候还是需要收监。到了判决当天,家属能否参加庭审,届时就能否见到亲人了。不过,这时候也仅仅只是看而已,不能否说话,接下来就是判决后了。如果是一审判决,判决后10日内不上诉,一审判决就生效了,这个时候是允许家属探视的。因为这时案子已经定下来了,罪名已经成立了,亲人已经由嫌疑人转变成服刑人员了,家属就能否探视了。但如果一审上诉了,那就会有二审,这个案子还没完,家属依然不能否探视。
2、由于我国的审判程序是二审终审制,二审结束宣判后,判决书是当庭生效的。所以二审后家属就能否探视了。不过,能否探视不是谁都能否探视,随时都能否探视。探视人员和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也根本见不到。法律规定,只有直系亲属和监护人能否探视。探视日每个看守所都有自己的规定,其他时间来了也进不去。总结一句话,只有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才能否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能否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能否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刑事案件私了能否撤案
首先刑事案件并不一定能否私了,只有下列刑事案件才能否私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否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否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能否私了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下列情况的,能否撤案,如果不符合的则不能否撤案: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法院能否协调
刑事案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法院能否协调。
刑事案件适用和解程序,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之后,双方当事人能否自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检察院或者法院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能否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否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否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刑事案件能否去看人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