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能不能要利息
一、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能不能要利息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自然人之外的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合同的内容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借钱时没有约定利息还钱时要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条上没约定利息还要支付利息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不需要支付利息,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当结合合同的内容以及当地的交易方式和习惯等确定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能不能随时返还;贷款人能不能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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