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出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取保出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取保是不能出境的,只有解除取保措施才可以出境,出境需要的手续是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之后再提交各种申请材料复印件,公安机关经审核之后确认可以出境的,会及时发放护照。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二、取保金退还的时候要哪些手续
退取保的保证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被取保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的条件;
3、办案单位解除对被取保人员的监督、约束。
退取保保证金流程为:
1、在取保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其他法定要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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