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一、信贷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信贷是指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形式。通常包括银行存款、贷款等信用活动。
信贷担保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贷款担保有三种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机构约定,当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保证人只能由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担当。
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符合要求的某一个财产抵押给贷款机构,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是财产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
只是转移了抵押物的占有权,而且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优先受偿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
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动产或权利抵押给贷款机构,同样只是转移了占有权,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用于优先清偿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三、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通常承担的责任有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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