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字的欠条有没有效
一、夫妻签字的欠条有没有效
夫妻签字的欠条生效条件:内容合法合规;双方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欠条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强迫写下的欠条有没有效
强迫写下的欠条有没有效,但是受胁迫这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法律规定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附条件的欠条是否有没有效
附条件的欠条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则一般有没有效的。附条件的欠条其实可以等同于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没有权转移附条件。
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履行期限是有没有区别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为所负义务的履行所加的时间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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