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在银行担保注意哪些
一、帮别人在银行担保注意哪些
银行担保一般情况下是连带责任保证,将来对方无法偿还款项后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款人违约还款,出借人就会起诉保证人。
不过,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后果是不一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往往被列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若是法人企业,且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跟着债务人一样被宣判破产。
最后,在借款人违约履行的情况下,还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后期的贷款。
若保证人没有足够资产偿还债务,在判决生效后面临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若保证人有财产但故意隐瞒拒不还款,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更严重者会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帮别人做担保风险还是挺大的,如果被担保人有财产,经济又稳定,也可能不需要你担保。
大部分都是因为被担保人的经济状况不好,信用也不好,也无其他财产作抵押才会找人做担保人。
因此,不建议轻易给别人做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哪些
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哪些
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帮别人在银行担保注意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