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哪些行为犯法
一、民间借贷哪些行为犯法
民间借贷哪下列行为犯法: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民间借贷要哪些证据
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需要提供债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律师调取债务人的户籍信息;
二是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一般借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三是借款人已经将借款交给债务人的凭证,例如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
四是向债务人索要欠款的记录,例如短信记录、微信记录等,证明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民间借贷需要哪些证件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以此证明借贷关系及借款的支付情况,起诉主要需准备:
1、起诉状,
2、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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