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能不能约定违约金
一、借款合同中能不能约定违约金
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还能不能主张么
合同没有写明违约金条款,并不代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只要能不能够证明存在损失,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仅仅是没有注明违约金的金额,那么违约金依旧是存在的,只是需要依据违约金具体条款协商确定违约金的金额。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能不能主张违约金
合同解除仍然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因为合同中设置的违约金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合同的效力消灭后,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不因合同效力的消灭而失去效力。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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