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担保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担保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担保公司必须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担保公司必须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
(四)担保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
(五)担保公司必须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六)担保公司必须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
(七)担保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二、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担保制度。总的来说,即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担保的公司可以注销吗
担保公司作为法人企业,完成清算后,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法人终止。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公司作为法人企业,因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担保公司可以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担保公司设立的条件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