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寻衅滋事的案件是不是公诉案件
一、被寻衅滋事的案件是不是公诉案件
寻衅滋事案当然属于公诉案件,也就是寻衅滋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一般不能自己直接提起刑事诉讼,是在报警以后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收集其寻衅滋事的证据,但是,受害者在公诉方提起刑事诉讼之前,自己也要准备好一份附带民事诉讼状,给受害者造成的侵权行为都要承担民事赔偿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跟治安案件的不同
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跟治安案件的区别如下:
1.刑事案件触犯的是《刑法》;治安案件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2.刑事案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案件之后予以治安拘留。
3.刑事案件会留下案底,对日后产生影响;治安案件则不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
1、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具有恶劣情节的;
2、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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