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谅解书,是否就不会批捕了
一、刑事案件有谅解书,是否就不会批捕了
刑事案件有谅解书的也不代表就不会批捕,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依然会逮捕。刑事案件取得了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出具的谅解书的,只是在量刑是可以从宽处罚,并不是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了。
刑事案件获得受害方谅解的,可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不批捕了,取保候审,还会不会判刑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案件,批捕了是否能办取保
刑事案件批捕之后嫌疑人一般是不能再办理取保候审了,因为在嫌疑人存在危害社会的可能的才会批捕,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就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发生社会危险性。所以一般情况下,被批捕的嫌疑人是不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当然如果被批捕的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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