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情是受理后的二个月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案情重大复杂的法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一、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时间一般为二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如果是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则为六个月,如果是公诉案件或者嫌疑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下列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是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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