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欠债离婚要怎样办
一、婚内欠债离婚要怎样办
1、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2、如果该债务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认定为其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异地离婚要怎样办手续
异地离婚的一般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按照以下手续办理: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三、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的,则还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办理手续如下:
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三、经过三十天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单方要求离婚怎样离
单方要求离婚,向配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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