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借款合同有哪些
一、无效借款合同有哪些
无效借款合同主要有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签订的借款合同;
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签订的借款合同;
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签订的借款合同;
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的高利贷借款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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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款合同有效期几年?
借款合同有效期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内容需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根据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合同法借款合同无效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无效的条款有: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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