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有什么构成要件,法律怎样规定
一、强迫劳动罪有什么构成要件,法律怎样规定
强迫劳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2、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强迫劳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迫劳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
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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