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诉讼期限期间是多久
一、主债权诉讼期限期间是多久
主债权的诉讼期限期间的长短是不同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
1、主债权诉讼期限期间是三年。
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3年,不予保护。
2、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期限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诉讼期限期限,其3年的普通诉讼期限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期限。
(2)诉讼期限的中断的,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期限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期限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
(3)最长诉讼期限,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债权债务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期限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期限。
2、诉讼期限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期限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期限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期限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期限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期限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期限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期限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期限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三、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债权债务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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