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写的欠条有用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私人写的欠条有用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私人写的欠条只要内容清晰且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就有用。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借条,欠条,收条的作用和区别是
欠条: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收条: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未成年人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效力是待定的,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则欠条有效,反之则无效;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无效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同意是指事前同意,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经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同意;
追认是指事后追认,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事后追认,才能对该未成年人发生效力。
但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辨认识别能力,法律应当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接受赠予等;另一类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购买一定的学习用品等。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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