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追诉期多长时间
一、刑事案件追诉期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可以起诉的法定期限。追诉期有下列几种情况:
1、法定最高刑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追诉期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期为二十年。
超过以上追诉期但仍然有追诉必要的案件,可以经最高院核准后追诉。当案件为已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逃窜、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或应当立案但未予立案的案件时,不应受追诉期限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案件是否有申诉期
刑事案件有申诉期,这个期限为两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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