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起诉流程:
1、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2、侦查完毕后,将犯罪嫌疑人以及案卷材料移送给检察院。
3、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以及案卷材料审查起诉。
4、由检察院派公诉人员对被告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5、由法院对本案进行审判,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等程序,最后对被告人作出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内容: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2.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
3.在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4.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
5.对于被告被判处死刑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几种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下列案件:
(一)侮辱诽谤案件,但这类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三)虐待案件。
(四)侵占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具体来说包括下列案件:
(一)故意伤害中致人轻伤的案件。
(二)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
(三)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案件。
(四)涉及重婚的案件。
(五)遗弃家庭成员的案件。
(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以及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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