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指南
一、起诉状要求
1、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直接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二、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明;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者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四、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或第三方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起诉的证据清单:
(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
(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
(3)工程预算、决算书;
(4)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
(5)施工图纸;
(6)施工记录;
(7)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8)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9)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0)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
(11)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