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偷盗户口簿怎样判刑?
一、一般偷盗户口簿怎样判刑
随意拿别人的户口簿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把户口簿上的个人信息随意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盗窃罪的行为种类是如何的
盗窃罪行为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如果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
4、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如果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盗窃罪。
5、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
6、窃取支票骗兑现金或者骗购物品的犯罪性质。
7、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条的规定即本罪定罪从重处罚。
8、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应以盗窃罪治罪。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9、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从重处罚盗窃罪的情节如下:
1、多次扒窃作案;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的;
3、入户盗窃;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
5、劳改期间盗窃;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7、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2年内再次盗窃的;
8、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被处罚后3年内再次盗窃的;
9、盗窃盲、聋等残疾人,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产;
10、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偷盗户口簿怎样判刑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回答,一般盗窃户口本是不存在犯罪的,但如果在盗窃了之后而对户本口上的信息进行出售,那么所存在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从而会按犯罪的情形被追究刑事责任。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更好的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