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中原告的诉讼地位
如果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叫作原告,应诉的叫作被告。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那么,二审中原告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方上诉的: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双方都上诉的:都称上诉人。在二审中,只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分。
民事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
原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
二审开庭与一审相同,但重点是上诉请求。
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还是可以和解、调解、撤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在和解的情况下,结案有两种方式:一种经法院同意撤诉;一种制成调解书结案。
二审中,一方或双方撤诉的,应在宣判前提出,并得到法院准许。
二审中,出现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的,法院的做法是调解,调解不成应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可做出三种不同的判决:①维持原判;②发回重审;③改判。
维持原判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回重审适用于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它发回的情况有:①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判决。如应回避未回避。②一审漏审诉讼未判决,二审调解不成则发回。③必须参加的诉讼人一审未参加,二审又调解不成。④一审判决不能离婚,二审认为应判离,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改判适用下列:①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②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证据不足,也可查清后直接改判。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一方上诉的: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双方都上诉的:都称上诉人。在二审中,只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分。双方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诉讼地位是对等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