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超出诉讼期限如何办
一、借钱不还超出诉讼期限如何办
借钱不还超出诉讼期限的,当事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请求其自愿偿还欠款,因为超出诉讼期限的话,义务人可以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期限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期限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期限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间借贷超过诉讼期限如何要账
超过诉讼期限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超过诉讼期限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期限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期限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
债权人可以收集诉讼期限中断的证据、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或达成还款协议。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别人借钱不还如何起诉
别人借钱不还,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期限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起诉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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